房子抵工程款的法律问题
商品房处于在建工程抵押状态
法律主观:在建工程抵押的商品房能不能销售在建工程抵押的商品房能销售,只要有人愿意购买的话,实际上是可以来进行销售的,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在建工程房屋,需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法律分析:房子处于在建工程抵押状态时,如果开发商告知购房者。可以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合法有效。
法律主观:在建工程抵押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只有在工程竣工并经竣工验收备案,且在其他要件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方可办理房产证。
我与建筑老板签订了材料供应合同他用所建的房子抵押:合法吗他所建的房...
不可以,抵押贷款需要你本人签字才可以办理。除非你在购房时已经授权委托开发商办理。如果你只支付首付的话,也不把房产抵押银行,开发商可以算你违约,扣除一定的违约金,收回房产所有权。
一般不会的,这是取款提现的一种方法而已,不管他拿钱做什么。
建筑商出卖抵押房屋符合法律规定,一般不会发生产权纠纷。只是在办理相关手续时要注意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只要手续齐全,也不会出现意外。
法律主观:欠钱用房子抵押合法吗合法。债务人欠款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如果确实没有能力还款可以直接跟债权人协商还款事宜,争取降低利息或者分期给付的方式来还款。
房款交给开发商。原则上你只能将钱交给开发商,一般是存入开发商设立的银行监管帐户,再由开发商将钱交给卖房人,如果开发商同意你直接将房款交给材料商,必须在票据上注明。
你的房屋给朋友借款作抵押,你就是抵押人,房屋就是抵押物;如果他到时不还,你最大损失就是失去那套房屋,不需再承担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房抵工程款的纠纷属于什么纠纷
1、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 以房抵 工程款 的纠纷属于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合同纠纷 ,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 合同当事人 的所有争议。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房抵工程款的纠纷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3、工程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发生工程款纠纷可以先行协商,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工程款纠纷如何避免:慎重选择合作伙伴。
4、法律分析: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承包工程的,到了验收的时候也差不多该支付工程款,或者有预付工程款约定的,即使未完工也可以主张工程款。
5、为了双方共同的利益,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房产开发商将部分房屋作价交给施工方替代工程款,这些房子就叫工程抵款房。
6、实务中,“以房抵款”协议通常存在下列几种情形:第一种情形: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时直接约定“以房抵款”,或者承包人出具 “以房抵款”承诺。
安置房抵工程款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1、法律分析:开发商以抵押房产抵工程款是完全有效的。。由于开发商没有足资金够付工程款,是完全可以用房产作抵扣工程款的,只要是合理价格施工单是愿意的,也不属违法乱纪,同样是购房、卖房。
2、最高院以房抵工程款的解释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规定》,第二十八条系一般性条款,对于所有类型的被执行人均可适用,而第二十九条是特别条款,专门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
3、法律主观: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 以房抵 工程款 的纠纷属于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合同纠纷 ,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 合同当事人 的所有争议。
4、法律主观:可以使用满五年取得房产证的安置房办理抵押贷款,具体根据当地政策确定。
5、合法。但是这个操作需要对方负责配合你完成房屋抵押登记。如果因任何原因导致抵押登记无法完成,均将导致你无法实现对房子的抵押权。
6、简单供参考。个人观点:拆迁补偿范围内的房产部位应该不能抵押。如果抵押手续合法有效,银行有权主张自己的权利。被拆迁人应当依据合同约定追究开发商的责任。根据情况描述,开发商及建筑商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开发商用房抵工程款违法吗
1、法律分析:开发商以抵押房产抵工程款是完全有效的。。由于开发商没有足资金够付工程款,是完全可以用房产作抵扣工程款的,只要是合理价格施工单是愿意的,也不属违法乱纪,同样是购房、卖房。
2、合法。但是这个操作需要对方负责配合你完成房屋抵押登记。如果因任何原因导致抵押登记无法完成,均将导致你无法实现对房子的抵押权。
3、法律分析:可以的,这种情况和正常购买房子的权利义务是一样的,区别在于的工程款抵充了购房款。
开发商拖欠工程款用房子抵押
1、法律分析:可以的,这种情况和正常购买房子的权利义务是一样的,区别在于的工程款抵充了购房款。
2、法律分析:开发商以抵押房产抵工程款是完全有效的。。由于开发商没有足资金够付工程款,是完全可以用房产作抵扣工程款的,只要是合理价格施工单是愿意的,也不属违法乱纪,同样是购房、卖房。
3、不正常。开发商结款只能使用现金结账,并不能使用东西进行抵押,所以是不正常的。开发商是一个名词,是某个项目的第一承担人。
4、这是施工方要房子的流程,如果施工方不要房子,那么还是先签订以房抵债的协议,直接确定房源和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