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材料商部分结算证明(材料款结算证明)
造价工程师《计价与控制》资料:材料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设备、工器具和材料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国内设备、工器具和材料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国内设备、工器具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按照我国现行规定,银行、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都必须遵守结算原则:一是恪守信用,及时付款;二是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三是银行不垫款。
2.国内材料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建筑安装工程承发包双方的材料往来,可以按以下方式结算:
(1)由承包单位自行采购建筑材料的,发包单位可以在双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按年度工作量的一定比例向承包单位预付备料资金。
(2)按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由承包方包工包料的,则由承包方负责购货付款,并按规定向发包方收取备料款。
(3)按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由发包单位供应材料的,其材料可按材料预算价格转给承包单位。材料价款在结算工程款时陆续抵扣。
(二)进口设备,工器具和材料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进口设备分为标准机械设备和专制设备两类。标准机械设备系指通用性广泛、供应商(厂)有现货,可以立即提交的货物。专制设备是指根据业主提交的定制设备图纸专门为该业主制造的设备。
1.标准机械设备的结算
标准机械设备的结算,大都使用国际贸易广泛使用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这种信用证在合同生效之后一定日期由买方委托银行开出,经买方认可的卖方所在地银行为议付银行。以卖方为收款人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其金额与合同总额相等。
(1)标准机械设备首次合同付款。当采购货物已装船,卖方提交下列文件和单证后,即可支付合同总价的90%。
1)由卖方所在国的有关*颁发的允许卖方出口合同货物的出口许可证,或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由卖方委托买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保函。担保金额与首次支付金额相等;
3)装船的海运提单;
4)商业发票副本;
5)由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证书副本;
6)详细的装箱单副本;
7)向买方信用证的出证银行开出以买方为受益人的即期汇票;
8)相当于合同总价形式的发票。
(2)最终合同付款。机械设备在保证期截止时,卖方提交下列单证后支付合同总价的尾款,一般为合同总价的10%。
1)说明所有货物无损、无遗留问题、完全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证明书;
2)向出证行开出以买方为受益人的即期汇票;
3)商业发票副本。
(3)支付货币与时间。
1)合同付款货币:买方以卖方在投标书标价中说明的一种或几种货币,和卖方在投标书中说明在执行合同中所需的一种或几种货币比例进行支付。
2)付款时间:每次付款在卖方所提供的单证符合规定之后,买方须从卖方提出日期的一定期限内(一般45天内)将相应的货款付给卖方。
2.专制机械设备的结算
专制机械设备的结算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预付款、阶段付款和最终付款。
(1)预付款。一般专制机械设备的采购,在合同签订后开始制造前,由买方向卖方提供合同总价的10%-20%的预付款。
预付款一般在提出下列文件和单证后进行支付:
1)由卖方委托银行出具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函,担保金额与预付款货币金额相等;
2)相当于合同总价形式的发票;
3)商业发票;
4)由卖方委托的银行向买方的指定银行开具由买方承兑的即期汇票。
(2)阶段付款。按照合同条款,当机械制造开始加工到一定阶段,可按设备合同价一定的百分比进行付款。阶段的划分是当机械设备加工制造到关键部位时进行一次付款,到货物装船买方收货验收后再付一次款。每次付款都应在合同条款中作较详细的规定。
机械设备制造阶段付款的一般条件如下:
1)当制造工序达到合同规定的阶段时,制造厂应以电传或信件通知业主;
2)开具经双方确认完成工作量的证明书;
3)提交以买方为受益人的所完成部分保险发票;
4)提交商业发票副本。
机械设备装运付款,包括成批订货分批装运的付款,应由卖方提供下列文件和单证:
1)有关运输部门的收据;
2)交运合同货物相应金额的商业发票副本;
3)详细的装箱单副本;
4)由制造厂(商)出据的质量和数量证书副本;
5)原产国证书副本;
6)货物到达买方验收合格后,当事双方签发的合同货物验收合格证书副本。
(3)最终付款。最终付款指在保证期结束时的付款。付款时应提交:
1)商业发票副本;
2)全部设备完好无损,所有待修缺陷及待办的问题,均已按技术规范说明圆满解决后的合格证副本。
3.利用出口信贷方式支付进口设备、工器具和材料价款
对进口设备、工器具和材料价款的支付,我国还经常利用出口信贷的形式。出口信贷根据借款的对象分为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
(1)卖方信贷是卖方将产品赊销给买方,规定买方在一定时期内延期或分期付款。卖方通过向本国银行申请出口信贷,来填补占用的资金。
(2)买方信贷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产品出口国银行把出口信贷直接贷给买方,买卖双方以即期现汇成交。买方信贷的另一种形式,是由出口国银行 把出口信贷贷给进口国银行,再由进口国银行转贷给买方,买方用现汇支付借款,进口国银行分期向出口国银行偿还借款本息。
(三)设备,工器具和材料价款的动态结算
(1)设备、工器具和材料价款的动态结算主要是依据国际上流行的货物及设备价格调值公式来计算。
(2)对于有多种主要材料和成分构成的成套设备合同,则可采用更为详细的公式进行逐项的计算调整。
资信证明和结算证明区别
资信证明和结算证明在某些方面是有关联的,但它们是不同的概念,具有不同的含义和用途。
资信证明通常用于展示一个公司在商业活动中的信誉和诚信度。它可能包括公司的财务状况、商业历史、客户反馈以及其他与公司信誉相关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由第三方提供,比如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商业伙伴,以证明公司的信誉度和业务能力。
结算证明则是在商业交易中,证明双方已经完成了交易并确定了应付金额。它是一种法律文件,通常由会计师或审计师出具,确认双方之间的交易已经结束,并详细列出了交易中涉及的金额和其他细节。结算证明通常在合同执行或纠纷解决中使用。
因此,资信证明和结算证明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用途和含义。资信证明主要关注公司的信誉度和业务能力,而结算证明则关注具体的商业交易过程和金额确认。
你作为公司的材料会计,将如何展开与材料商的对账结算?
作为公司的材料会计, 与材料商的对账结算工作以事前准备最重要:
首先应该和材料采购员配合, 建立明确的材料商资料和背景明细.
必要时, 需要分级管理监督他们的表现.
接着要和库房人员配合, 取得接收材料的明细.
最好可以汇集采购单和材料接收单, 以及合格发票等等三种单据
之后就展开与材料商的对账结算,
我建议:
为求正确和安全, 提供材料供货商稳定合作.
目标:按月结算上月底的账, 并要求材料商到指定银行开户减少作业风险.
还可以为企业取得一些流通性资金, 容易操作.
谨供参考 有问题继续讨论
投标财务状况证明材料要哪些
一是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在参加,对供应商有资质要求,有的项目有特种设备要求,有的项目有财务状况要求或者特殊专业。
二是要求供应商将资格条件证明随投标文件一并送采购人,采购人在评标时,先对资格 ... 审查时,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符合条件的文件或者证明材料,以备审查或确认。
“投标须知”是招标人提醒投标者在投标书中务必全面、正确回答的具体注意事项的书面说明,可以说是投标书的“五脏”。因此,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必须对“招标须知”进行反复学习、理解、直至弄懂弄通,否则弄得不好,就会将“招标须知”理解错,导致投标书成为废标。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投标书的写作,要求实事求是、具体清晰、准确准时。
工程投标书通常分为技术标、商务标和资格证明文件三部分。
技术标:主要是以施工组织设计体现,即所投标的主要施工工艺流程、技术规范。评标时,技术标一般占30%。
商务标:主要是预算报价部分,即结合自身和外界条件对整个工程的造价进行报价。商务标是整个投标的重中之重,评标时,商务标一般占70%。
资格证明文件:是以企业、人员、机械等相关资质等级要求。资格证明文件主要是审查公司有无投标、中标及完成一定的工程项目资格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