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律师文书是干什么的
律师文书是什么意思
律师法律文书是什么
1、律师文书,也称律师实务文书,是律师从事律师业务活动所代书或自用的法律文书的总称。律师在各项法律服务工作中,都必须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或为当事人代书,或以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出具文书,凭借律师法律文书,参与各项法律服务工作,以实现维护法律、维护有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2、律师文书虽然是律师实务工作中必不可少的法律文书,但是严格说来,文书本身的主体却不完全是以律师为主体的。换句话说,律师在从事的各项业务活动中,所使用的法律文书,大部分是以有关当事人为主体的。而律师主要是根据事实和法律,以及当事人的意愿,为有关当事人拟写一定的法律文书。
律师的任务是代书。其性质属于律师给予当事人的法律帮助和服务。所以说律师文书有相当一部分是要以当事人为主体的,包括国家机关、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当然,律师文书也有一部分是以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名义制作的文书,直接表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主张和意见。应当说明的是,律师的代书工作,并非简单的代笔。文书中反映当事人的意思,也并非当事人要怎么写,律师就怎么写。如果律师只是当事人的简单的传声筒,就起不到给予当事人以法律帮助的作用了。律师为当事人代书有关的法律文书,同样应该体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保障国家法律的有效实施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目的。
3、律师在参与各种诉讼与非诉活动中能够书写以下文书: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活动文书
1、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
2、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委托协议
3、刑事案件辩护委托协议
4、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
5、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书
6、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
7、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
8、刑事自诉状
9、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10、刑事答辩状
11、刑事自诉案件反诉状
12、撤回刑事自诉申请书
13、刑事上诉状
14、刑事抗诉请求书
15、刑事申诉状
16、立案监督请求书
17、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
18、通知证人出席申请书
19、回避申请书
20、回避复议申请书
21、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
22、延期审理申请书
23、重新鉴定、勘验申请书
24、不服不起诉决定申诉书
律师参与民事诉讼活动文书
1、民事授权委托书
2、民事委托代理协议
3、民事起诉状
4、民事答辩状
5、民事反诉状
6、民事上诉状
7、民事再审申请书
8、民事撤诉申请书
9、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书
10、不公开审理申请书
11、延期审理申请书
12、调查收集证据申请书
13、保全申请书
14、诉前保全申请书
15、保全担保书
16、证据保全申请书
17、先予执行申请书
18、先予执行担保书
19、认定财产无主申请书
20、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书
21、宣告失踪申请书
22、宣告死亡申请书
23、支付令申请书
24、支付令异议申请书
25、公示催告申请书
26、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申请书
27、强制执行申请书
28、执行和解协议书
29、执行异议书
30、复议申请书
31、诉讼管辖协议书
32、管辖异议申请书
33、回避申请书
3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5、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申请书
36、缓、减、免交诉讼费申请书
律师办理行政案件文书
1、行政复议申请书
2、行政复议答辩书
3、行政起诉状
4、行政答辩状
5、行政上诉状
6、行政再审申请书
7、代理行政诉讼授权委托书
8、行政诉讼委托代理协议
9、行政案件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
10、保全证据申请书
11、延长期限申请书
12、回避申请书
13、复议申请书
14、行政案件撤诉申请书
律师参与海事诉讼活动文书
1、海事起诉状
2、海事答辩状
3、海事上诉状
4、诉前扣船申请书
5、诉讼扣船申请书
6、拍卖船舶申请书
7、海事强制令申请书
8、海事证据保全申请书
9、海事事故调查表
10、完成举证说明书
11、代位求偿变更当事人申请书
12、追加油污损害共同被告申请书
13、支付令申请书
14、公示催告申请书
15、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申请书
16、担保函
17、设立油污损害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申请书
18、异议书
19、债权登记申请书
20、船舶优先权催告申请书
律师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文书
1、行政赔偿申请书
2、行政赔偿协议书
3、行政赔偿起诉状
4、行政赔偿上诉状
5、司法赔偿申请书
6、司法赔偿复议申请书
7、请求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做出赔偿决定申请书
律师参与证券法律业务文书
1、发起人协议
2、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
3、律师工作报告
4、上市公司章程
5、股权转让协议
律师参与劳动争议案件文书
1、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2、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
3、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4、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
5、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6、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
7、先予执行申请书
律师参与仲裁活动文书
1、仲裁授权委托书
2、仲裁委托代理协议
3、仲裁协议书
4、仲裁申请书
5、仲裁答辩书
6、仲裁反诉书
7、仲裁保全措施申请书
8、仲裁保全担保书
9、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
10、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
11、指定仲裁员函
律师从事其他法律服务文书
1、代理非诉讼事务授权委托书
2、非诉讼事务委托代理协议
3、鉴证申请书
4、拍卖委托书
5、财产留置通知书
6、财产留置异议书
7、债务追偿催促书
8、赠与书
9、遗赠书
10、遗嘱
11、收养协议
12、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
13、财产分割协议
14、财产约定协议
15、调解协议
16、遗赠扶养协议书
17、控告状
18、减刑、假释申请书
律师从事法律顾问工作文书
1、聘请法律顾问合同
2、法律意见书
3、法律建议书
4、资信调查报告书
5、律师见证书
6、律师催告函
7、授权声明
有问题需要沟通解决,要是对于其中内容有不太清楚也希望进一步了解,建议您及时寻求网在线律师的的帮助。
律师函是干什么的?
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其作用在于:1.以便捷的方式追回委托被拖欠的货款等债权。2.在尚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之前,通过律师发函,可以起到顺延诉讼时效的效用。3.通过律师发函可以澄清事实、制止不法的侵权行为。更多详情请联系以下机构,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支付宝或微信,搜“跑政通”; 2、选“律师函”的业务; 3、接选择需要的类型,提交,备注信息; 4、等待客服联系办理。 优势:过程简单快捷,数小时即可完成律师函,无需前往现场办理。正常情况,当天下午即可顺丰寄出。
法律文书的用途是什么?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
法律文书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一般的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
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广义的法律文书是指一切涉及法律内容的文书,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具体指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二是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文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仲裁机关 ,公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依法制作的处理种类诉讼案件以及非诉讼案件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国家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只适用于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
法律文书的用途如下:
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2、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
3、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
4、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七)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
(八)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律师函作用是什么
法律主观:
律师函是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客户的相应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 律师函的法律作用包括有: 1.用律所函来进行诉讼失效的中断。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的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2.制止侵权人的行为。当事人会用律师函的方式告诫其停止违法侵权行为。若对方当事人未停止侵害行为的,对方将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3.帮助客户通知解除合同。当合同达到解除条件时,是可以通过发律师函的方式向对方表达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4.可以进行费用风险的转移。对方收到律师函依旧拒绝履行相应义务或者停止不法侵害的,会导致偿债或者赔偿成本上升。 5.律师函也有澄清事实的作用。对于当事人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关系,需要进过律师函清晰明了的表述向公澄清事实的具体真实情况,避免对当事人产生负面的影响。 6.律师函还可以作为留存证据进行使用。 7.其他的作用。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