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欠账不给怎么办
欠账不给怎么解决
对借款人欠钱不还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法:一、找到借款人协商。向其索要借款,并表示自己对借款的需要,要求其一定期限内予以偿还。也可以寻找与借款人共同的好友,一同向借款人索要,施加压力。若协商未果,当事人可以选择法律途径来解决。二、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借款人对支付令未提出异议而又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三、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对方财产,可以不采用这一步。建议能财产保全的情况下还是要进行保全。四、起诉。当事人在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况下,准备好以下材料:起诉状、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证明原告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提供起诉人准确送达地址及对方当事人准确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法院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会受理。经开庭审理并胜诉后,若借款人仍不执行判决或裁定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欠账不给怎么解决
欠钱一直不还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措施:
1、债权人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2、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查对方财产线索给法院查封、拍卖等;
3、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拘留,督促还钱;
4、债务人以拒不履行申请的,债权人可以拒执罪告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追讨欠款的方式有以下五种:
1、协商,指讨债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解决;
2、调解,讨债人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仲裁,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
4、诉讼,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讨债人就可以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
5、申请支付令。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讨债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