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改名不去怎么赔偿(工司搬迁怎么赔偿)
如果公司搬迁,不去,怎么赔偿
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进行赔偿;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的时间计算进行赔偿;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的时长计算赔偿数额。
公司搬迁需要注意事项如下:
1、办公设备:根据新办公室的需求,决定是否购买新设备或二手设备、是否该处理旧设备;
2、寻找写字楼:需要与一大堆的写字楼代理公司及写字楼的销售人员打交道。要经历找楼、签合同、看楼、谈判、收楼等几个搬家步骤;
3、所有物品的整理、打包、搬运、再整理;
4、大规模的设计装修:装修竞标、研究装修图纸、装修过程中到现场做实际勘察、装修验收、装修后的维修服务;
5、强弱电布线:根据公司的情况,可以让装修公司或电话网络服务公司去做;
6、办公家具:根据装修图纸中的隔间和座位布局以及公司的预算决定新办公室采用什么样的家具;
7、新办公室周边环境深入了解:了解新办公室周边的环境,提前通知全体员工相关注意事项:包括交通状况、乘车路线,餐厅、银行等服务或娱乐场所的分布情况;
8、搬家后续工作也很多:电话、网络系统平稳过度、保安、保洁、环境美化等;
9、其它准备工作也很多:公司执照的变更、迁址通知的发布、通知全体员工到新办公区后的具体座位及新分机搬家号码。
综上所述,如果公司搬迁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时,公司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进行赔偿。如果劳动地点发生重大变更的,单位通常需要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单位可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支付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公司搬迁,不去,怎么赔偿
法律主观:
公司搬迁,员工不跟过去的,公司一般不需要赔偿,但需要向员工支付一笔经济补偿金。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规定是: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即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企业搬迁员工不去怎么补偿
企业搬迁员工不去,如何补偿具体如下:
1,公司若在约定地点区域内搬迁,员工不去,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若公司搬迁到约定地点之外,员工不去,是有经济补偿金的。
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包含以下方面:
1、无过失性辞退;
2、经济性裁员;
3、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4、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5、其他。
综上所述,在企业搬迁之后,即使员工不愿意一起搬过去,从而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此时也不代表就一定要对员工作出赔偿,此时要结合实际情况,看搬迁之后的新厂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物质和技术条件,如果没有而此时又解除了劳动合同的,则才可以要求老板作出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企业搬迁员工如果不去有没有赔偿
一、公司搬迁到别的地方员工不去能否得到赔偿
1、用人单位同城搬迁,按各地规定,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员工不去的,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2、关于劳动合同继续履行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股东)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企业继续履行。
3、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对职工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4、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企业不需支付经济补偿。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企业不得擅自降低职工薪酬待遇;职工的本企业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双方可在劳动合同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注明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搬迁外省员工不去能不能得到赔偿
法律分析:公司搬迁到别的地方员工不去的,且劳动合同已经解除的,能得到赔偿。标准为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满半年的按一年计算补偿;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企业搬迁员工如果不去有没有赔偿
法律分析:公司搬迁员工不去的,如果因此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能得到赔偿。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公司需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公司需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第三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等。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搬迁了员工不想去有补偿吗?
公司搬迁不想去的补偿情况具体如下:
1、公司如果搬迁到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之外的,公司搬迁属于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劳动者选择不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2、公司如果是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内搬迁的,劳动者选择不去的,无经济补偿金;
3、如果公司准备搬迁重新开始,不再继续履行与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公司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才算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4、如果公司搬迁后,公司为确保原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采取工作班车、提供交通补贴、缩短工作时间等应对措施,一般可以认为用人单位已经提供了履行劳动合同的相应劳动条件。员工提出离职公司无需支付补偿金;
5、公司变更后的地址如果没有搬出原来的市级行政区的,是否算作改变劳动条件支付补偿金,需要看双方的劳动合同约定、以及发生的具体情况、双方证据和当地城市是否有相应的法律解释;
6、公司搬迁变更工作地点,如果劳动者是主动辞职的,公司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