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连带责任法律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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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连带责任的八种情形是什么

1、法律规定需承担连带责任:当事人为法人,法人分立的,分立后的法人承担连带责任。注: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x0a 当事人出现“公司法人格混同”情形的,出资人需承担连带责任。

2、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揽人或许勘查、设计、施工承揽人向发包人承当连带责任。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当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好的除外。

3、建筑工程中有哪些连带责任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揽人或许勘查、设计、施工承揽人向发包人承当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六条规则: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当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好的除外。

4、制裁性连带责任 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法律分析: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

法律主观:发包人在未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限定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发包人没有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的进度款从而致使停工、窝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的日期,并且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损失。

法律主观:拖欠工程款的法律规定的是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期限内支付价款。

拖欠工程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工程款优先支付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法律分析: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由工程发包方承担责任。发包人没有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的进度款从而致使停工、窝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的日期。

违法分包工程款的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主观:这种用工主体责任表现为对实际施工人的连带清偿责任。承包商违法转包,或发包企业,应当对实际施工人的雇工承担 工资 清偿 连带责任 。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行政责任:(1)施工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如果发现承包人进行违法分包的行为,可以责令其改正,限期整改,并可以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分包方,如果知道承包方没有获得发包方的同意进行分包,还承接了工程分包,就构成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

承包人在违法分包后,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依照《建筑法》第67条规定,造成损失的,则其需要与接受转包或者接受违法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承包人一旦被法院认为违法转包、违法分包,法院可以收缴其违法所得。

被执行人承包工程承办方是否有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主观:承包人对工程款一般不承担连带责任。

违法分包工程款的连带清偿责任如下:在违法分包的情况之下,违法分包的单位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法律主观:这种用工主体责任表现为对实际施工人的连带清偿责任。承包商违法转包,或发包企业,应当对实际施工人的雇工承担 工资 清偿 连带责任 。

法律主观:工程转包合同无效要承担连带责任。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因此导致合同无效的,承包人和转包人要承担连带责任。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如果分包起诉总包甲方是不承担连带责任的,一般发包人在支付工程款的时候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有什么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上法院起诉。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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