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对施工单位交底内容范本(监理给施工单位交底内容)
施工图设计交底的内容有哪些?
一、图纸设计交底
这是在建设单位主持下,由设计单位向各施工单位(土建施工单位与各设备专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建设单位进行的交底,主要交待建筑物的功能与特点、设计意图与施工过程控制要求等。
1、施工现场的自然条件,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等;
2、设计主导思想、建设要求与构思,使用的规范;
3、设计抗震设防烈度的确定;
4、基础设计、主体结构设计装修设计、设备设计(设备选型)等;
5、对基础、结构、及装修施工的要求;
6、对建材的要求,对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要求;
7、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等;
8、设计单位对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图纸中的问题的答复。
二、施工设计交底
1、施工范围、工程量、工作量和实验方法要求;
2、施工图纸的解说;
3、施工方案措施;
4、操作工艺和保证质量安全的措施;
5、工艺质量标准和评定办法;
6.技术检验和检查验收要求;
7、增产节约指标和措施;
8、技术记录内容和要求;
9、其他施工注意事项。
扩展资料:
交底形式:
1、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可通过召集会议形式进行技术交底,并应形成会议纪要归档;
2、通过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将技术交底内容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中。
3、施工方案可通过召集会议形式或现场授课形式进行技术交底,交底的内容可纳入施工方案中,也可单独形成交底方案。
4、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应通过书面形式配以现场口头讲授的方式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单独形成交底文件。交底内容应有交底的日期,有交底人、接收人签字,并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批。
设计交底遵循原则:
1、设计单位应提交完整的施工图纸;各专业相互关联的图纸必须提供齐全、完整;对施工单位急需的重要分部分项专业图纸也可提前交底与会审,但在所有成套图纸到齐后需再统一交底与会审。
现在一个普遍情况是,很多工程已开工而施工图纸还不全,以至后到的图纸拿来就施工,这些现象是不正常的。图纸会审不可遗漏,即使施工过程中另补的新图也应进行交底和会审。
2、在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之前,建设单位、监理部及施工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必须事先指定主管该项目的有关技术人员看图自审,初步审查本专业的图纸,进行必要的审核和计算工作。各专业图纸之间必须核对。
3、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时,设计单位必须派负责该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出席。进行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的工程图纸,必须经建设单位确认。未经确认不得交付施工。
4、凡直接涉及设备制造厂家的工程项目及施工图,应由订货单位邀请制造厂家代表到会,井请建设单位、监理部与设计单位的代表一起进行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设计交底
加油站监理施工日志安全交底怎么写
加油站监理安全交底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目标
安全生产同效益一样是企业管理必不可少的环节,是关系到职工人身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的大事,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安全保证体系及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进行三工教育,提高安全生产能力;设专职安全负责人,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3、安全生产教育
安全事故做到“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特殊工种做到持证上岗。
坚持每周不少于两小时的安全教育使操作工人熟悉安全技术要求。
4、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制度
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措施,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5、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立防火责任制和义务消防队,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措施,并保证其完好。重点部位建立有关防火措施,有专人管理,并按国标设置警牌、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监理交底都包括哪些内容,
给你一个监理工作交底做参考
据 XXXXX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我公司将作为业主的全权代表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建设监理。为圆满完成该工程的建设任务,实现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造价等控制目标,务请施工单位配合支持我公司,并按照我公司要求,组织施工与管理。
1、 监理权限:
(1) 代表建设单位对授权监理的工程实施监督权。
(2) 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施工企业改正。
(3)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4) 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建议撤换不合格的工程分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5) 总监理工程师要公正的协调项目法人与被监理单位的争议。
2、 监理依据:
(1) 本工程的监理合同、批准的监理规划及细则;
(2) 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及施工图;
(3) 有关监理法规、施工规范及有关文件资料。
3、 监理工作要求:
(1) 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严格遵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有关内容进行贯彻和执行。
(2) 施工单位应与施工合同签订后七日内书面通报施工组织机构及公司在该工程上的负责人,即公司代表,在整个施工合同执行期间,由该代表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履行合同义务,负责签发来往信函。并提供公司资质证明、管理人员及技术工种的资格证书等其主要人员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人员符合。
(3) 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开工,并于开工前书面报告施工准备情况(人员、材料、设备)。获得我公司认可后方可开工。若有困难时,可以书面提前五天向监理工程师申述。获准后可延期开工。
(4) 开工前应将正式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工程师审定。无施工组织设计的不得开工。
(5) 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抓紧做好图纸会审的准备工作,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总监理工程师应对会审纪要进行签认。
(6) 施工用各类建筑材料均需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样品、材质证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并按规范要求,监理现场取样,进行复试,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采购使用,变更用材时,需事先征得设计同意,否则不得使用。
(7) 施工单位使用专业分包队伍时,须于分包合同签订前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供分包单位的有关资料,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
(8) 各类配合比、钢筋焊接及其它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使用,须于事前报送试配、试焊结果及有关技术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9) 监理工程师对每道工序的操作及质量进行监理,并要求施工单位于每道工序前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又于每一工序完成后进行质量自检,并将自检资料送交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0) 隐蔽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在认真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与质检站。与此同时,将隐蔽自检资料交监理审核。
(11) 监理工程师对某些质量有疑问,而要求施工单位复测时,施工单位应给予积极配合。并对检测仪器的使用提供方便。若发生费用和有关责任时则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原则处理。
(12) 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自检资料和混凝土、砂浆强度报告。
(13) 现场出现施工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并严格按照共同商
定的方案进行处理。任何质量缺陷均不得瞒着监理工程师自行处理。
(14) 施工单位应遵守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如有异议时应在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述,否则监理工程师可以不承认该部分工作量。
(15) 对地基基础及桩基、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项目经理进行验收、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参加验收,并填写桩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报告。施工单位应对上分部工程做简要说明及质量评估。
(16) 施工单位于工程全部完工后,经过认真自检,认为符合交工条件时,可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验收申请,经监理工程师复验认可后,转报业主组织正式竣工验收。
(17)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示范表式》的要求填写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