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别人财产打了欠条不还钱
打了欠条不还钱怎么办
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有了欠条不还钱怎么办
出现有欠条不还钱时,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要回借款:1、债权人和债务人采用协商方式解决,提醒对方还债,或者订立新的延期偿还合同;2、双方采用仲裁的方式进行调解,这时需要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3、债务人拒不还款,当事人协商无效的情况,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递交诉讼状,法院依法受理。需要注意的是,若采用起诉要回借款的,需要当事人事先准备好证据,包括:借条、双方借款时的录音或电话、银行转账记录以及对方收到借款等证据。债权人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等被执行人应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别人欠我20000元,有欠条,快5年啦,就是不还钱,我该怎么办好
你一定要保留一直在向他追款的证据,否则,诉讼时效期是2年,如果你没有要他还款,现5年了,你就是起诉就不会立案了。如果你一直在要他还钱,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从你不追款了开始计算。
写的借条一定要写还款时间,否则,就是永久借款。
最好是提出让对方重新写20000元的借条,你说你好人做到底,再借他一年,借条上要写清楚于某年某月某日前(时间计算在一年内)本息全部还完。
如果别人不还钱破坏他等价值的东西违法吗?
不还钱破坏等价值的东西属于违法行为,还会有相应的民事赔偿,如果情节严重可能实现故意毁坏财物罪,建议采用合法方式维权,例如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破坏等价值的东西属于故意毁坏财物,严重的将涉刑事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别人不还钱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要采取极端方式。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欠债方发出支付令,令欠债方还钱。 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明确,债权人有比较充分的证据,如有欠条、借据等。并且,一方是单纯地享有权利,另一方是单纯地负有义务,双方不是互相有债权债务。此外,欠债人应在国内居住,住所明确,以便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符合这些条件,债权人就可以写出申请书,附上证据,向法院请求发出支付令,不需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