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欠工程款拍卖
开发商欠银行钱,银行要拍卖所开发的区域,对业主有什么危害
有两个问题:抵押无法撤销。虽然拍卖所得要还清银行贷款,但是产权人不在,无法到房管局撤销抵押。无法办理过户。就算你买下来,产权人名字依旧是原来的那个人。
开发商之所以会欠债,是因为拿地成本变得越来越高。由于城市的黄金地带非常稀缺,这使得开发商如果想要在城市的黄金区域拿地的话,那么就必须要支付高昂的成本。
这个手续需要建筑商来做,需要先做通银行的工作(房子是抵押给银行的,不是建筑商),还要从法院把拍卖撤消。 建筑商没有房子的处置权,不能直接把房子抵账给你。
一,之前的房贷是不会还给你了,因为那是你欠银行的,利息也是银行应得的。二,首付款会还给你,因为那是你的钱,不是从银行贷的。三,如果房子升值了,你还可能多拿到点钱。
这次监管部门设置的房贷红线,是否会对当前房价有影响呢?答案是肯定的。从房地产开发商的角度来看从过去10年的房价走势来看,房价大涨的周期之内,基本上都伴随着房贷大增。反之,房价低迷的时候,房贷增速也会明显放缓。
没有影响。只要你在开庭前把银行欠款都还清了,这样不会对你造成什么影响,但是因为之前的欠款,个人征信会有逾期记录,银行起诉你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你还款,或者你还不上后银行会对房子进行拍卖,只要你把钱还上就没事。
开发商欠钱法院有权拍卖土地吗
法律分析:不会。如果对方提起诉讼并判决偿还欠款,在法院确定的履行期限内没有履行的话,对方是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
法律主观:债务人欠钱不还的,一般可以拍卖其农村的房子,农村宅基地和房屋完全可以作为法院查封的对象。
如果别人欠钱不还,去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对方拒不还款,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房产也属于执行的标的之一,法院是可以查封,并拍卖的。
法院是代表政府说话,如果他说能拍卖就是能的。要看你具体情况呢。
而且容易给债务人以可乘之机,造成恶意串通转移资产规避执行的后果。
是属于违法的,土地属于国家,个人禁止交易,转让。可以先上缴土地,由土地资源管理局来进行重新划拨。程序要先申请,需要有充足合适理由,并缴纳一定费用。涉及拍卖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事宜,必须由国土资源局批准。
开发商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施工方是否有权不给钥匙和房子
只要在房子未过户之前,理论上财产保全是可以的。因为房子未过户,从其权属而言还属于开发商,故可以保全该财产,用以限制过户。
建设方支付工程款的义务在先,施工方保修义务在后,建设方不履行义务,施工方就有权不维修。在合同法上叫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施工方有催告权利,--法律规定,发包方本身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经常是,虽有支付能力,拒不支付,待诉到法院后,以各种方法拖延支付,以达到长期无偿使用应付工程款的目的。
这属于民事关系,双方一致同意,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和国家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合同中写明,付清工程款后再交付是有效的。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建设工程合同的受偿权
1、建设工程有限受偿权为法定权利,无需经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确认,当事人可以径行行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是2002年最高法院批复的法规。
2、根据最高院答复,建设工程优先权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
3、承包人的优先权仅适用于各种可以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的价款,对于不能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承包人是不具有建设工程优先权的。这实际上就把国家投资(融资)的建设工程、公用事业工程和其他使用国家划拨土地建设的工程排除在外。
4、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5、⑵限于因建设工程合同所产生的工程价款。《合同法》269条规定,建设工程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合同法》286条和司法解释都没有明确排除勘察、设计合同所生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拖欠工程款,被执行人能指定拍卖哪套房产吗
法律主观:什么情况法院才能拍卖房产唯一住房一般不能拍卖,但是如果欠银行20万,是用该房屋做的担保,且你当时又给银行提供了“第二住所证明”,那么银行就可以依法拍卖债务人的唯一居住房产。
法律主观:被执行人仅有一套房屋可否执行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 扶养 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法律并未规定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时不可以强制执行,而只是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欠债不还的,法院会不会拍卖债务人的房屋,要看房屋是不是债务人唯一的住房而定,如果是生活必须的住房,只能查封不能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