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的资金占用利息法律规定(欠款资金占用利息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欠款利息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欠货款利息的法律规定有:
1、合同明确载有逾期付款利息数额的,按照合同约定的利息计算;
2、没有约定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第四款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19日之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人民法院可以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
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主要指逾期利率,也有如不当得利等情况下的占用利息。一般按照同期银行的贷款利率来进行计算,若约定由逾期利率的从其约定。在民间借贷纠纷中,为约定逾期利率设定了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上限,超过部分而为给付的,不构成自然债务,构成不当得利应予返还。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上允许的欠款每天最高利息是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同期基准利率是指中央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如1年期,基准利率为6%,4倍为24%,即超过24%为法律认定的高利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