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工程款转给别人属于
通过开发票到材料商把工程款转走属于违法行为吗
从税务的角度讲,是不允许三角抹账的,这样造成资金流和货物流不匹配,涉嫌虚开发票。
行为是违法,没有实际业务,有风险。若走账并开发票,是指其他公司把钱打到本公司账户,本公司账户开具发票给其他公司,自己把钱扣除一定税点后打到别人的个人账户上。
这种行为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是违法甚至犯罪行为,严重的会被判刑,往往得不偿失。
代走账是属于违法行为,一般不允许代走账,可是都不说有谁知道是代走账,有合同,发票,资金流动,成本就行。
工程付定金开工程款全部发票违法。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定金不是商品交易,是押金性质,不在发票使用范围之内,不应开发票,如虚开发票则构成违法行为。
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直接把工程款打给乙方委托方,甲方会计如何入账?_百度...
1、如果乙方只是委托代理人代为收款,只需要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就可以了。
2、甲方给乙方工程款,甲方的会计要向乙方要正规的发货票及将银行的汇票或支票回执入账。供参考。
3、借记“应收账款”或“预收账款”等科目,工程发生的成本应当通过“工程施工”科目进行核算;工程完工时通过“工程结算成本”科目进行核算。
我给了乙方工程款50万,最后乙方把工程交给了别人怎么办?请老师给指教...
1、管理费这个词你不用管,在中国,施工单位、分包单位永远是弱势群体,按规定不交,你就不交的话,那工作 根本没办法 开展。我见过的,没一个不要的!只不过是多少的问题。
2、你家已经履行支付工程款的合同义务,尽到了应尽的义务,又怕什么别人起诉?当然,如果工程尚未完成,你家可以起诉承包人,要求完成工程和承担违约责任。
3、材料进场预付乙方50万运费及生活费,按每月完成工程量支付工程进度款,付款额度为乙方已完工程量的80%,主体完成付至 90%,双方进行结算,10%的余款待一个月内付清。
4、工程完工后,乙方依据后来变化的施工图做了结算,结算仍然采用清单计价方式,结算价是1200万元,另外还有200万元的洽商变更(此工程未办理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不少材料和作法变更也无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