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项目总承包拿到工程款
工程拆迁安置承包协议
1、.根据《条例》乙方负责组织实施该地块内的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因被拆迁人对安置补偿方式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回迁安置,故乙方力争确保被拆迁户%以上接受货币安置或异地安置。
2、房屋拆除施工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现有旧房两间两层一栋承包给乙方进行拆除作业,经双方共同协议如下: 甲方将此房屋的拆除作业、清场、挖地基等作业全权承包给乙方负责。
3、拆迁人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后,做好影响拆拆工程安全的各种管线(如水、电、煤气等)的切除、移位工作。拆除施工中如发现情况不明的电缆、管道时,应停止施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 报告 ,经处理后方可恢复施工。
4、承包方: 甲方将自有 房屋拆迁项目委托乙方进行拆除施工和渣土清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施工内容及工程量: 施工内容:建筑物拆除,渣土清运。
5、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房屋拆除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就拆除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6、委托代理人: 姓名:___,性别___;年龄:___ 住址:___ 甲方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建设项目工程款拖欠?
拖欠工程款最快最直接的解决是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或者承包人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工程折价款受偿。
在一个工程项目建设中,从政府审批到建设单位发包,从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承包到建设单位验收,构成一条前后衔接的链条,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生意外,都可能造成工程款拖欠。
所谓法律途径,无非是指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判决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现在的建筑工程需要到当地政府缴纳工程保证金,就是防止拖欠民工工资,工程款以及后期维护的风险抵押金,如果你是二包施工单位,除了和项目经理签订合同之外,需要去当地土建部门查询该工地的工程保障金数额以及对合同进行备案。
总包被执行了,工程款怎么办
法律分析:对被执行人的进度款不能执行,结算款可以执行。
向法院申请复议:如果招标方不愿意协助解决问题,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复议,要求其撤销执行。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工程款应该归你所有。
法院的说法不正确,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开发商固定资产,也可以执行其房屋租金,如果其帐户有钱,可以冻结相应资金,强制扣划。你也,代理执行。
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 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可以。双方达成共识和银行达成协议,可以由建设方代付工程欠款的,根据《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工程纠纷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解决,建设工程中可以直接对分包单位付款,可以向总承包单位付款、由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付款。
epc项目工程款好拿吗
1、中建二局工程款好拿。中建二局是国营企业,正规单位,和中建进行合作的过程当中,只需要符合公司的标准和要求,工程款就很容易进行结清,也不会存在拿不到或者是不好拿的情况。因此,中建二局工程款好拿。
2、能够获得更多的信任和支持。资金实力雄厚:中核华兴作为国有大型企业,拥有强大的资金实力。这使得他们在工程项目中能够按时支付工程款,避免因资金问题导致的延误和纠纷。因此,中核华兴工程款好拿。
3、不好拿。云南建投公司八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设计各种障碍,不给农民工结算工资。如果一直不发工资的话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4、epc项目工程款结算方法:阶段结算、里程碑结算、百分比结算、实际成本结算。阶段结算:根据项目的不同阶段完成情况进行结算。通常将项目划分为若干个阶段,每个阶段完成后进行结算,支付相应的款项。
承包人拿着工程款跑了怎么办
包工头拿钱跑路了怎么办 包工头拿钱跑路了,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去当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请支付令。
如果工资数额比较明确,又没有其他争议的,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支付令。包工头跑了的罪刑 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看。 如果之前就以非法占有的目的套取开发商或者总承包人信任拿到进度款,然后跑掉,属于诈骗罪。
如果农民工有员工证、上岗证等表明是劳务公司员工的凭证,还可以直接以劳务公司拖欠工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 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的申请,请求进行劳动仲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发包方对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
1、法律主观:承包人对工程款一般不承担连带责任。
2、法律分析: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3、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4、依据规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建筑法》第29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