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后工程款延期
因承包人原因延迟竣工,则迟延竣工损失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如果工期延误了10天,那么违约金就是1万元。另外,违约金的数额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如果工期延误的原因是承包人不可抗力造成的,比如天灾、战争等,那么违约金的数额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
人工费损失。如停工、窝工的工人工资;工人低生产效率的损失;膳食补贴、工器具费用、各种管理费等相关人工费用损失。材料费损失。诸如由于工期拖延,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差价损失等。机械费损失。
合同中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为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三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违约金计算方式,但是约定的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
工程延期赔付标准是合同有约定的依照约定赔付,无约定的,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
.发包人对承包人造成的逾期竣工的违约行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工程完工后超出一年没有结算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有没有相关规定?
建设工程已经竣工使用,应该及时办理结算手续,不能长期拖着不办,违背会计原则中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及时性原则。
无法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而不支付早已完工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结算款。
建设工程工期延误没有权利进行罚款。法律分析项目部对施工劳务队罚款,缺乏法律依据。法律设定具有罚款资格的主体为:国家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法院等,不具有执法权限的任何人和组织、机构均无权罚款。
...能否再以质量问题提出抗辩,主张延期或不予支付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虽未竣工验收但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发包人以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为由拒付工程价款或主张质量缺陷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发包人有证据证明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除外。
发包人已经签字确认验收合格,能否再以质量问题提出抗辩,主张延期或不予支付工程款该主张不成立,但确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结构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主张或不予支付工程款。
质量异议性质的认定作为被告的发包人提出工程质量异议的,以下情形,属于抗辩:(1)发包人仅以工程质量问题主张拒付或少付工程价款的;(2)发包人提出原告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偷工减料、未按图施工等情形,要求减少工程价款的。
因为,在工程进展过程中,施工单位享有主动权,如果业主建设单位延期付款就可以顺延工期来制约业主,因此应当争取在工程完工前最大限度的争取支付较大数量工程款。
”因此,若工程完全不能使用,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返还已付工程款;若工程部分可以使用,则发包人可以请求减少支付工程款。
处理方式:在发生工程质量纠纷时,需要进行验收和质量评估。如果工程质量确实不符合要求,可以通过协商或仲裁来确定扣除的价款。如果是业主方要求超出合同质量要求的工程质量,施工方可以通过合同条款和证据来辩解。
竣工结算质量争议的规定?
本题考查的是工程竣工结算。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对已交付但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资产价值。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1)提供的设计有缺陷;(2)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3)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异议,拒绝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1)已经竣工验收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其质量争议按该工程保修合同执行,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