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不到位可以停工吗
拖欠工程款可以让对方停工吗
可以。
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是导致建筑工程停工的最常见的一个原因。
当承包人采取合理方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发包人仍然不付款的,承包人可以停工,而停工必然会给承包人造成窝工、停工等不应有的损失。
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在追讨工程欠款时,是可以同时要求发包人赔偿相应的停工、窝工等损失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关物资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施工合同中约定,任何情况下,承包方不能停工,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可以停工?
建设施工合同签署的时候,考虑到工程如期完成,一般都会在合同中约定承包人不能停工,但是工程如期进行的前提是双方义务的履行,如果发包方不按照工程节点支付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此时承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主张工程款及损失赔偿。
具体来说:
1. 发包人未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履行相应的通知义务后,可以暂停施工,同时就暂停施工期间产生的损失可以向发包人索赔。
2. 在实务操作中,承包人如遇发包人未支付进度款拟实施停工时,应当中注意以下问题:
(1)承包人与发包人签署施工合同时,应适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共同制定、下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注意不要自行对示范文本的合同内容进行删减。承包人应与发包人就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周期,付款申请单的编制、提交,进度款审核和支付等事项,在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予以明确约定。
(2)施工过程中,如遇发包人未按约支付进度款情形,承包人实施停工时,应当先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通知发包人限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人收到通知后 28 天内仍未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承包人应分别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交书面停工通知。前述书面通知,可以邮寄方式向发包人、监理人送达,也可亲自交予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邮寄送达或现场亲自送达的,均应当妥善保存邮寄单据,或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书面签收文件。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拒绝签收的,承包人应以视频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妥善保存视频资料。
(3)承包人暂停施工期间,如有损失产生,则应留存损失的证据材料,否则诉讼时损失的索赔主张将难以被法院支持。
另外,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还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防止因暂停施工扩大损失,否则扩大部分的损失,承包人无法向发包人索赔,只能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