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与工程款
什么是工程款?
1、工程款顾名思义是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实际工程造价构成,是工程顺利进展的支柱。工程款也就是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收支。
2、法律分析:工程款顾名思义是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实际工程造价构成,是工程顺利进展的支柱。工程款也就是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收支。
3、工程款,也称为定额款或固定项款,是指在招标时对工作量、材料费、设备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细致清单编制,并在招标文件中共同约定的一种投标方式。
4、法律分析:是指建筑企业因承包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和工程结算办法的规定,将已完工程或竣工工程向发包单位办理结算而取得的价款。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要怎么写?
第八条:本合同条款以外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篇1 甲方:___ 乙方: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___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使工程能够顺利进行,特订立此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大包干做法(发放乙方工程量由甲方安排为准)。
有施工合同和结算书就一定是真实的工程款吗?
1、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95%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并经甲方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一个月内办理完结算,工程款支付到结算总金额的95%。
2、这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发包人审核竣工结算文件期限,如在该期限没有答复,则应视为认可结算文件,其前提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
3、通常情况下需要对工程价款进行中间结算进度款结算、年终结算,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进行竣工结算。
4、双方对工程款的支付达成一致。如果建设单位既不按照合同约定付款,也不愿协商,承包人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所以承包人要收集证据,施工合同,购买建筑材料的合同及发票,施工人报酬,竣工验收资料,结算书,曾经付款凭证等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判定无效后,工程价款如何结算?
1、法律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已履行的合同内容无法直接返还,应折价补偿。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实际施工人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工程款;发包人实际参与了管理,也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管理费的情况而定。
2、法律主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双方应当按照施工方实际已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付款。
3、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参照合同约定结算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4、转包合同无效一般不影响工程款的结算。只要工程质量经验收合格的,就可以请求发包人支付价款;但质量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以不支付价款;可修复的,承包人需支付修理费用。
5、法律分析:施工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尚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的,双方当事人均不能再继续履行。若一方因准备履行合同有损失,则按照双方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程度进行赔偿。
建设工程付款方式的相关规定
1、法律主观:建筑工程的付款方式主要有:按完成工程目标进行结算;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按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完成工程后一次性付清款项。
2、法律主观: 建设工程合同 付款方式按月计量支付: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3、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4、法律主观: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经常性工作,其具体的支付时间、方式都应在合同中作出规定。(1)时间规定和总额控制。
5、工程款支付比例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业主按照一定比例向施工方支付工程款项的方式。一般来说,工程款支付比例是由业主和施工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也可以根据双方商议确定。
合同价款和工程价款的区别
工程造价和合同价的区别在哪里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一般先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暂定“合同价格”,此价格即为合同价格。
法律分析:不是。工程造价和合同额的区别:工程造价包括工程预算,预算只是工程造价的一部分,预算是按照施工图所作的工程预算造价,其价格是用的定额中的材料预算价格,和实际的市场价格是有差别的。
工程造价和工程合同价不是一回事,前者是建筑工程的建造价格,后者是工程招投标阶段,承、发包双方根据合同条款及有关规定,并通过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所计算和确定的拟建工程造价总额。
法律分析:合同价款是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时的价款。工程结算价款指工程竣工后,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实际价格。
合同总金额是指订立合同时经双方确认的总预算造价金额,是静态的;而工程总造价是动态的,会随着工程施工内容的变化而变化,通常与合同总金额不完全一致,到竣工结算时才能最终确定。
法律分析:性质不同:合同价是在工程招投标阶段通过签订总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以及技术和咨询服务合同确定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