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是指什么(人身损害是指什么权)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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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其次是受害人的生命健康受到损害之后的人身损害后果,以及造成的财产利益损失,包括为治疗损害所支出的财产损失,人身损害是医疗事故损害事实的外在表现形式,在赔偿的意义上说人身损害必定造成财产上的损失,精神损害也只能进行财产上的赔偿。

比较分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精神损害?

财产损害又称财产上损害(pecuniary loss),非财产损害或精神损害的对称。指得以金钱加以计算的损害,如医疗费支出、抚养费用、营业收入减少、物之价值减损或修缮费用等。

人身损害:主要指人的身体受到的侵害,也包括由身体受到的侵害而导致的财产和人身方面的损失。多在民事案件中用到。

精神损害是与物质损害密切相关的一种损害内容.其可以与物质损害同时发生,也可不同时发生.因其多为损害的是人格权利,而人格权的本质是定向选择.这种定向选择被法律保护或制约.

工伤和人身损害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主观:

工伤和人身损害的区别如下:

1、工伤是指因工受伤。人身损害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受到不法侵害;

2、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人身损害没有前提;

3、工伤由劳动仲裁机构处理。而人身损害直接由法院受理和审理;

4、工伤纠纷中,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而人身损害案件中,由受害者负举证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构成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这里的人身损害指的是

构成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指的是侵害了受害人的生命权或者健康权,其具体的表现形式是生命的丧失或者人身健康的损害。其次是受害人的生命健康受到损害之后的人身损害后果,以及造成的财产利益损失,包括为治疗损害所支出的财产损失。再次是受害人因人身损害造成的受害人及其亲属的精神痛苦这种无形损害。

【法律分析】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治疗时机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患者的人身损害分为四个等级一级损害为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损害为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损害为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损害为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人身损害是医疗事故损害事实的外在表现形式,在赔偿的意义上说人身损害必定造成财产上的损失,精神损害也只能进行财产上的赔偿。只有这样才能有赔偿的基础。医疗事故中的损害事实不存在单纯的财产损失。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为没有违反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技术要求等,即使造成了事实上的损害结果,也无需承担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二)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四)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人身损害是什么呢

人身损害 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 精神损害 。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的归责原则是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基本准则。在审判实践中非常重要,归责原则主要包括: 过错责任原则 ; 过错推定责任 原则;无过失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 根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

人身损害是指什么

法律解析:

人身伤害通常是指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形成障碍的行为(侵权人或侵权人)的行为。人身伤害的类型包括:根据人身伤害的原因,可分为一般侵权人身伤害、特殊侵权人身伤害、产品损害、交通事故损害、医疗损害、环境污染损害、高危作业损害、饲养动物损害、工伤损害、物体损害、事故损害等。

法律依据: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人身伤害和人身损害的区别

【法律分析】

人身伤害和人身损害都是法律中的一种概念,具体的区别如下:1、人身损害主要是指人的身体受到的侵害,也包括由身体受到的侵害而导致的财产和人身方面的损失。多在民事案件中用到。2、人身伤害则主要是指人的人格和身份两种权利受到的侵害,既包括身体上受到的不法侵权,也包括人格方面诸如名誉、荣辱、隐私、人身自由等等民事权利受到的侵犯,如誉伤害,隐私伤害,姓名伤害,自由伤害等等民事权利受到侵犯,多在刑事案件中用到。两个名称在实际运用中并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的区分,只有在习惯用法上的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完善安保设施、配备安保人员,保障未成年人在校、在园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学校、幼儿园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身心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人身损害是什么

法律分析:1、人身损害,指的是自然人的人身受到侵害而遭受损失,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等基本的法益受到不法侵害,造成自然人伤害、残疾、死亡及一定的精神损害2、自然人遭受人身损害,可以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法律也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制度。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什么叫人身损害,什么叫人身伤害,两者有区别吗?

人身损害:人的身体受到的损伤以及由此引起的财产和人身方面的损失。

人身伤害:指人格和身份这两种伤害,既包括身体上受到不法侵权,也包括人格方面例如名誉、人身自由等民事权利受到的侵犯。

区别:

1、伤害不同:

人身损害仅包括人的身体受到的侵害。

人身损害包括人格和身份两种权利受到的侵害。

2、用处不同:

刑事上多用伤害;

民事上常用损害。

扩展资料

人身伤害可以带来直接财产损失,并可造成精神损害。根据多数国家的民法理论与实践,对造成人身伤害的侵权行为应当适用赔偿损失民事责任方式,并可适用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责任方式。

民法上可分为一般伤害和致残伤害两类。前者指经过治疗可以恢复健康的伤害;后者指使人肢体或器官全部或部分丧失功能的伤害,如断肢、失明、脑震荡后遗症等。

人身伤害可以带来直接财产损失,并可造成精神损害。根据多数国家的民法理论与实践,对造成人身伤害的侵权行为应当适用赔偿损失民事责任方式,并可适用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责任方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人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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