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代签(合同代签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代签有法律效力吗
代签合同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视情况而定。
1.如果没有得到当事人授权就代签,属于无权代理,代签合同无效,无论出现什么情况,代签行为人都要对所签订的合同承担责任。但对方如果有理由认为代签合同的人有代理权而与其签订合同的,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2.如果代签行为有合法授权或者事后追认的,其代签行为有效。
一、合同代签有法律效力吗
代签合同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视情况而定。
1.如果没有得到当事人授权就代签,属于无权代理,代签合同无效,无论出现什么情况,代签行为人都要对所签订的合同承担责任。但对方如果有理由认为代签合同的人有代理权而与其签订合同的,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2.如果代签行为有合法授权或者事后追认的,其代签行为有效。
二、代签合同有什么责任
1.代签人在取得合同当事人的同意下,代替当事人所签订合同是可以的,合同的权利义务也归属于当事人,代签人不承担责任;
2.如果代签人无权代理的情况下签订合同,那么合同对当事人不发生效力。
三、代签合同签谁的名字
代签合同一般签被代理人的名字。代签字必须经过授权,如有合法委托书或者有法定代理权,委托书需要委托人本人签字确认的,如果没有代理权限,签谁的名字都没有效力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九百二十二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代签合同怎么签字
法律分析:代人签字的格式如下: 1、一般格式:张三(李四代签)。 2、兹授权李四代张三在王二文件上签署张三名字,张三予以认可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方式,根据授权做就可以了。授权书留好即可。 根据授权人授权,代替授权人签字的,属于合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员工替老板签合同。而且签的是老板的名字,要负什么责任吗?
合同一般应由本人签署,合同不是本人签字而由他人代签的,是否有法律效力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代替签字的,被代理人明知他人以自己名义在合同上签字而未作否认表示的,则签字有效,合同也视为有效。
法律分析
如果是签字人自己的名字,就由签字人承担责任;如果签字人签的是他人的名字,由第三人举证证明是否他人授权签字人签的,如果未经授权,代签的话,那如果被代签人不予认可,那么代签人就需要承担责任的,如果情况严重的话,可能构成合同诈骗。员工替老板签合同,只有老板出具代理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才能代老板签合同。否则,不管是否签老板的名字,该合同都无法律效率的,员工的责任如是在老板的同意下,合同无效。如老板不知道的情况下,就构成诈骗罪的嫌疑。公司如果授权签字,合同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发生纠纷的时候公司要承担责任的,自己不会负法律责任的。如若公司未能出具授权委托书,出现后续相关问题纠纷时,代签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一百六十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六十七条 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可以代签吗?代签有哪些补救方法
代签和合同还是有效的吗?有办法补救的吗?非卖方房权权属人签署了协议,那么此时买方可以催告业主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如果业主不回应的也就作为拒绝追认,那此时的合同就不能成立。
房屋买卖的合同到底能不能代签呢? 购房 的人会有这样的疑问。确实这对于一些人来说是很重要的问题。比如在签合同时对方不是本人而是亲属代签了合同,但是在当时没有意识到有问题。那么代签和合同还是有效的吗?有办法补救的吗?
有关合同的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购房合约是经过授权的并且办理了相关公证,那么这份代签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假如想解除合同的,合同法有规定,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代签合同的人对时间并不清楚或是根本不知道的,那么具有撤销合同的权利。但是要知道的是,假如 买房 在买房前没有详细查清对方房屋信息,就跟非权属人签订了合同的话,此种情况下在法律上是推定买方是知道情况的,那么依相关规定,这时不给予买方撤回合同的权力。
那有什么补救的办法呢?
非卖方房权权属人签署了协议,那么此时买方可以催告 业主 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如果业主不回应的也就作为拒绝追认,那此时的合同就不能成立,这时买方有权力要求签了协议的人退还 定金 ,并要求追究责任并赔偿损失;如果业主愿意追认的,那么好是要求以书面形式或在 房屋买卖合同 上补签其名字,并要求其积极履行,若对方不履行的,可依合同的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
1.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签,否则的话,此合同属无效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并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而签订的合同。同样的,没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了行为能力的人自行签订买卖合同也属无效。
3.以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诈的手段来获取信任,使得对方发生错误的认识而签订的合同。
4.以威胁逼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时签订的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利益所签订的合同。
7.无书面合同的均属无效合同。
在做任何的买卖生意时,我们都需要留一双眼,无论是亲朋好友还是陌生人,都应当向对方提出查看相关资料证明的要求,以免自己上当受骗,损失利益。
员工劳动合同是我代签的员工和公司打官司我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当事人代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责任。如果当事人未经员工授权代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此给员工造成损害的,当事人与公司对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帮别人代签劳动合同的后果:如果没有得到当事人授权就代签,属于无权代理,无论合同出现什么情况,都要对所签订合同承担责任。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的原则:合法原则。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协商一致原则。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等价有偿原则。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所以不要轻易帮他人代签劳动合同,除非是经过他人的授权才有权代理,如果没有经过他人的授权,就叫做无权代理,那么就算帮当事人代你签了合同,也必须要由当事人来做出最终是否追认的决定,如果当事人追认,那么这份合同就生效,那么这份代签的合同发生了任何的责任都由当事人自己来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三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签合同让别人代签可以吗
法律主观:
签合同让别人代签,是可以的。但是该合同必须是可以代签的合同,且代签人与被代理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代签人依法获得了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