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工程款支付规定
工程款支付比例最新规定
关于支付工程款的比例的法律规定是: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法律主观:建筑工程一般给预付款。工程预付款比例: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法律主观:工程款支付比例的规定:发包人需要按照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其中,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工程预付款最新规定具体如下: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商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方案逐年预付。
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的规定
建筑安装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一般实行月中按当月施工计划工作量的50%支付,月末按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扣除上半月支付数进行结算,工程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的办法。
法律主观: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按合同中付款方式执行,主要有按月支付、按工程阶段支付、一次性支付等。
法律分析:工程进度款是按照合同中的付款方式进行支付的。执行工程进度款包含月结付款、工程阶段付款、一次性付款等等。其中月结付款指的是工程进度款是按照每月支来付。
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二)工程量计算。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法律分析: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分段结算。
工程款的法律依据
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法律依据有: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法律主观:工程款利息的法律依据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约定了利息的,则发包方需要按约定向承包方 支付工程款 和逾期的利息;如果双方都是自然人,并且 未约定利息 的,则视为没有利息。
法律客观:《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分段结算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