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很厉害吗
劳动局和劳动仲裁委员会哪个个执法力强?
1、劳动监察是行政程序,速度快;
2、劳动仲裁是准司法程序,劳动争议的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公正性有保证,但速度比较慢。劳动仲裁案件一般在二个月结案,用人单位如果拒不履行裁决结果的话,你还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败诉方上诉到了法院,时间就更长了。
3、劳动监察一般受理无争议案件(举个例子,你们单位欠你2个月工资未发,你有工资表证明,这这就是无争议案件)
4、劳动仲裁一般受理的是有争议的案件,一般这类案件需要通过仲裁活动中的审理确认双方当事人各需承担的权利义务关系。(举个例子,你认为你们单位应该要给你交社保,而你们单位认为你们之间不是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拒不给你交社保,这就是人争议案件,需要劳动仲裁程序解决)
我就是在人社局做劳动仲裁员工作。
公司欠薪劳动局可以强制关闭公司吗
一、劳动者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某些地区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小公司真的不怕被劳动局仲裁吗?
一些没有法律知识的小公司老板,总是抱着侥幸心理,他心里面也知道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利益,但他认为走法律途径需要的证据多,程序复杂,而且时间漫长,一般人没有那么多的时间与精力同他耗,所以会不怎么怕。
现在的公司,无论大小。对他们来说输了劳动仲裁和官司最坏也就是把欠员工的补上,在仲裁和打官司期间不影响公司运营。既然没有经济上和时间上的损失,他们当然不怕!这就需要有惩罚措施,一旦公司输了就按照金额翻倍处罚,只要有惩罚措施公司就不敢猖狂了!
其实, 小公司不是不怕被劳动仲裁,而是没有吃过亏!因为小公司本身人数就少,加上小公司员工的结构,基本就没遇到过劳动仲裁,或者遇到的都是很小问题的劳动仲裁。小公司的员工构成,注定发生劳动仲裁的概率不大!说白了,只要不是故意拖欠工资,一般平时的小额罚款、一点点工资计算的偏差,基本上都不会有人提出异议。关系户、熟人不会提,忠诚于公司的员工不会提,而找工作困难的人,只要公司做得不是太过分,在外面工资都差不多的情况下,也不会去折腾!
此外,大多数劳动者只要有证明的材料,劳动法还是偏向于保护劳动者的,所以一般劳动局都会责令用人单位尽快处理。但是,实际上,很多小公司就算去仲裁委员会,劳动局也是调解解决问题,协商不成功,再约时间继续协商。还有很多小公司根本就不去仲裁委员会,就算收到仲裁书置之不理,而劳动局执行力又不太强,没有太多强制措施。所以,综上所述小公司为什么不怕劳动仲裁,主要原因还是劳动局仲裁流程繁琐,让很多想争取合法权益的劳动者望而止步;而且劳动局仲裁力度太小,让公司不痛不痒,越来越胆大。
劳动局杈利大吗
劳动局属于政府主管企业与员工劳动纠纷得政府主管部门,属于强力执行部门,执行力度大。
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劳动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综合管理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综合管理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依法行使劳动行政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辖区内企业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劳动信访工作;负责劳动普法工作。综合管理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承办劳动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负责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的具体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政策性就业安置、失业职工再就业的服务工作;受委托承办用工申报、招用外省劳工和招工广告的核准工作;负责劳务扶贫和劳务合作工作;负责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服务工作;负责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工作;负责流动就业统计工作;负责临时工调配费核缴工作。
劳动局和法院哪个执法强
劳动局和法院执法强无法比较。单位职责不一样,没有具体强弱之分。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法院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